- · 《中国住宅设施》栏目设[06/28]
- · 《中国住宅设施》收稿方[06/28]
- · 《中国住宅设施》投稿方[06/28]
- · 《中国住宅设施》征稿要[06/28]
- · 《中国住宅设施》刊物宗[06/28]
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房屋租赁成为了中国当前社会较为关注的话题,那么对于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出 租 方(甲方): 【身份
房屋租赁成为了中国当前社会较为关注的话题,那么对于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四川省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出 租 方(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 租 方(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房屋的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四川省 市 区(县)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装修状况为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
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见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年 月。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其他支付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及相关税费
(一)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 等费用;乙方应承担 等费用。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未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一)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三)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该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正常使用损坏除外。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文章来源:《中国住宅设施》 网址: http://www.zgzzsszz.cn/zonghexinwen/2020/0917/558.html